深耕起飞

标题 张贴日期
有关劳动部检送「外国人从事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雇主聘僱外国人许可及管理办法」、「雇主申请聘僱第三类外国人文件效期、申请程序及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规定之文件」及「外国人受聘僱从事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规定工作之转换雇主或工作程序准则」部分修正条文。
在台侨生参加全民健康保险须知。
教育部为鼓励学校提高侨生国语文及基本学科之学习能力,帮助侨生加强课业之研习,并能如期完成学业,配合侨生回国就学及辅导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特订定本要点。
反诈骗宣导,请侨生同学提高警觉、随时查证,以避免受骗。
2024侨外生就业履历及面试技巧讲座」活动计画
劳动部8月1日发布修正「外国人从事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第5条之1,取消侨外生评点制公告之人数数额,爰重新公告旨揭申请文件及核发许可程序。
劳动部检送「外国人从事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第5条之1、第37条修正条文之发布令影本及修正规定各乙份。
113年度外国留学生、侨生或其他华裔学生,依外国人从事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第5条之1规定,受聘僱从事专门性或技 术性工作之许可人数数额、申请期间、申请文件及核发许可程序。
劳动部修正外国人从事就业服务法第46条第1项第1款至第6款工作资格审查标准部分条文及第5条之一附表与雇主申请聘僱第一类外国人其他应备文件,开放外国人在台得从事社会工作师(社工师)工作,相关资格规范。
劳动部公布「外国人从事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部分条文及第5条之1附表修正条文之发布令影本及修正规定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