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獎助資格與額度:
- 適用對象: 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學士班二年級以上本國籍學生(不含延修生、碩博生、學士後學系(學位學程)。
- 成績門檻: 113 學年度學業班排前 30%、操行 80 分以上,且未受申誡或警告(含)以上處分者。
-
對象類別(以 114-1 在學身分為基準):
- A 類(每月 8,000 元):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原住民學生)。
- B 類(每月 10,000 元):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助學金補助資格者(114學年度):家庭年收入90萬元以下、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 第一次發放 114 年 11 月至 115 年 2 月份(共 4 個月)。
- 115 年 3 月起按月發放至 115 年 7 月 31 日(應屆畢業生領取至 115 年 6 月 30 日)。
- 受獎期間如有休退學、轉學,或受申誡/警告(含)以上處分者,自事實發生次月起停止發給。
- 第一階段正取名單詳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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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文件: 請下載列印並親筆簽署「同意領取暨放棄切結書」(詳見附件 3)。
- 線上上傳: 檔案解析度需清晰且資訊完整,請於 115/01/26 至 115/01/28前上傳至表單連結:https://reurl.cc/vKzMW1
- 註:若未於期限內上傳,恕無法完成撥款作業。
- 繳交紙本: 完成線上手續後,請於 115/03/02 至 115/03/06 將紙本正本繳交至生輔組。
- 依教育部規定,本獎學金具政府補助性質,已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獎學金或享有公費待遇者,不得重複領取(參考附件4)。
- 如原領取者為「助學金」或「附有服務義務之獎學金」,則可重複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