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奖助资格与额度:
- 适用对象: 本校日间部及进修部学士班二年级以上本国籍学生(不含延修生、硕博生、学士后学系(学位学程)。
- 成绩门槛: 113 学年度学业班排前 30%、操行 80 分以上,且未受申诫或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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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类别(以 114-1 在学身分为基准):
- A 类(每月 8,000 元): 具学杂费减免资格者(低收入户学生、中低收入户学生、身心障碍学生及身心障碍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孙子女、原住民学生)。
- B 类(每月 10,000 元): 具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之助学金补助资格者(114学年度):家庭年收入90万元以下、家庭突遭变故经学校审核通过者。
- 第一次发放 114 年 11 月至 115 年 2 月份(共 4 个月)。
- 115 年 3 月起按月发放至 115 年 7 月 31 日(应届毕业生领取至 115 年 6 月 30 日)。
- 受奖期间如有休退学、转学,或受申诫/警告(含)以上处分者,自事实发生次月起停止发给。
- 第一阶段正取名单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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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文件: 请下载打印并亲笔签署「同意领取暨放弃切结书」(详见附件 3)。
- 线上上传: 档案分辨率需清晰且资讯完整,请于 115/01/26 至 115/01/28前上传至表单连结:https://reurl.cc/vKzMW1
- 注:若未于期限内上传,恕无法完成拨款作业。
- 缴交纸本: 完成线上手续后,请于 115/03/02 至 115/03/06 将纸本正本缴交至生辅组。
- 依教育部规定,本奖学金具政府补助性质,已领有其他政府机关相同性质奖学金或享有公费待遇者,不得重复领取(参考附件4)。
- 如原领取者为「助学金」或「附有服务义务之奖学金」,则可重复请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