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屬大一在學貸款人,於112年6月20日時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請學生即日起至同年11月10日(星期五)止向生輔組申請
檢附文件:
1、申請書(如附件)。
2、國民健康署編印之孕婦健康手冊,或載懷孕週數及預產日期之診斷證明書。
3、配偶已懷孕者除前項資料外,以下擇一提供:戶政機關核發之結婚證明書、申請人及配偶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配偶欄有註記)、新式戶口名簿、三個月內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包括詳細記事)等可供證明文件。
學校或學生倘有相關問題,可逕洽「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專線服務電話:
(一)教育部專線電話:02-77093219(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至6點)。
(二)承貸銀行專線電話:臺灣銀行:02-2349-3333轉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