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112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

  • 2023-02-17
  1. 申請資格: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在學學生,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1,954元以下)。
  2. 申請文件:詳如附件。
  3. 申請期限:由就讀學校於1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受理申請,並初審申請文件及造具學生名冊,至遲於112年4月21日前函送本局複審,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