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112年度桃园市原住民族学生奖助要点「生活津贴」

  • 2023-02-17
  1. 申请资格:设籍本市4个月以上,就读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国内「私立」大专院校原住民族在学学生,其家庭总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费2倍以下(即新台币3万1,954元以下)。
  2. 申请文件:详如附件。
  3. 申请期限:由就读学校于1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受理申请,并初审申请文件及造具学生名册,至迟于112年4月21日前函送本局复审,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