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低收入戶免住宿費
一、申請資格:符合助學金所定成績條件之低收入戶學生。
二、申請時間及手續:
1.申請時間:自本學期開學日起至10月21日截止至生輔組(行政大樓一樓)申請辦理,缺件與逾期不予受理。
2.申請時須備下列文件:
(1)申請表(班導師或系主任簽名)
(2)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
(3)前一學期(學業平均60分以上)成績證明單(新生免收)
(4)本人存摺帳號影本(已交過出納組者免交)
三、補助金額統一為四人房型價錢,其他房型需自補差額;扣除行政院補助7,000元後,補助6,000元。
※申請同學務必先確認是否有繳交存摺影印本給總務處出納組。
※請同學經常上學務處生輔組的校內外獎助學金網頁瀏覽公告避免自身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