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低收入户免住宿费
一、申请资格:符合助学金所定成绩条件之低收入户学生。
二、申请时间及手续:
1.申请时间:自本学期开学日起至10月21日截止至生辅组(行政大楼一楼)申请办理,缺件与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时须备下列文件:
(1)申请表(班导师或系主任签名)
(2)乡镇市区公所核发之低收入户证明文件影本
(3)前一学期(学业平均60分以上)成绩证明单(新生免收)
(4)本人存折帐号影本(已交过出纳组者免交)
三、补助金额统一为四人房型价钱,其他房型需自补差额;扣除行政院补助7,000元后,补助6,000元。
※申请同学务必先确认是否有缴交存折影印本给总务处出纳组。
※请同学经常上学务处生辅组的校内外奖助学金网页浏览公告避免自身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