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 辦理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事宜 (申請自115年6月8日至115年9月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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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各類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辦法說明
.學生若符合申請資格,每學期皆需辦理
要辦理就學貸款者,請先辦理減免,並以減免後金額辦理就學貸款
轉學生若已在原就讀學校申請115上學期減免,必須告知原校承辦人員取消辦理,僅能由現就讀學校彙報教育部
申請日期 第一學期:新生收到繳費單後/舊生期末考週起(請參閱學校行事曆),收件到開學前一週
第二學期:期末考週開始受理申辦(請參閱學校行事曆),收件到115/9/7
減免類別 A.卹內軍公教遺族 B.卹滿軍公教遺族 C.現役軍人子女 D.身心障礙學生本人 E.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F.原住民籍學生 
G.低收入戶學生   H.中低收入戶學生 I.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申請路徑 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申請>各類就學優待(減免)申請>列印紙本申請書並簽名+備齊相關資料
收件地點 行政大樓一樓生活輔導組
郵寄地址 掛號寄到:413台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 (生活輔導組收)
更新繳費單 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申請>列印繳費單(收件後3-5個工作天,經承辦單位審核通過,即可更新繳費單)
繳費注意事項 【不用辦就學貸款】應先辦妥減免,確認繳費單有扣除減免金額,再繳費
【要辦就學貸款】辦理減免後,確認繳費單有扣除減免金額,再辦就學貸款
資格限制 1.若已依據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所提供之其他補助費或與減免學雜費性質相當給付者,僅能擇一辦理
2.『各類學生就學優待減免』與『弱勢學生就學補助(年收入90萬元以下弱勢補助)』或政府其他助學措施,僅能擇一申請
3.依教育部規定,延長修業不得申請(只有身心障礙學生本人可以申請,期限為一年)
4.研究所在職專班,減免身分為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不得申請(教育部減免辦法第5條)
5.在同一學期已使用就學減免費用者,如有重讀、復學、降轉或轉學等情形,將不得重複申請
6.未於學校規定期間繳交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則視同放棄且逾期將無法申請
填寫注意事項 1.請確認E-mail信箱及聯絡電話無誤
2.需要填寫家屬資料者,請核對身分證字號無誤
3.申請【身障本人/子女】未婚者填〔父親〕〔母親〕〔手冊持有人〕
                                         已婚者填〔配偶〕〔手冊持有人〕
4.申請【身障本人/子女】申請書下方需有出現三個條碼才正確
聯絡人 陳小姐  04-2332-3456 3214   E-mailchenyini@asia.edu.tw


各類學生【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辦理須知
優待身分 應備文件 備註
軍公教遺族(非營利事業)
全公費
半公費
卹滿
撫卹令(金)證書及其他證明文件(文件上需有同學名字,查驗正本、繳影本)
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首次申請需加填「教育部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優待申請書」
首次申請需查驗正本,往後每學期僅填減免申請單即可
原住民族籍學生(定額)
全戶戶籍謄本(3個月以內並有詳細記事)
首次申請需查驗族別,往後每學期僅填減免申請單即可
現役軍人子女
軍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全戶戶籍謄本(3個月以內並有詳細記事)
身心障礙學生本人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輕度
中度
重度
戶籍謄本(父親、母親、或配偶及本人,3個月以內並有詳細記事)
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申請減免之同學,需附鑑定證明(查驗正本、繳影本)
1、未婚者:提供父親、母親及本人之戶籍謄本
2、已婚者:提供手冊持有人、配偶及本人之戶籍謄本
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
低收
中低收
政府機關核定列冊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分證明(文件上需有同學的名字)
1、每學期均需繳驗效期內證明
2、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提供(限住本校學生宿舍),需依學務處生輔組公告或洽分機3211賴小姐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科)或鄉鎮市公所開具尚在有效期限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影本(查驗正本、繳影本)
全戶戶籍謄本(3個月以內並有詳細記事)
下學期新年度需查驗正本
具有多種身分者,僅能擇一辦理,已領其他補助費者,不得申請。
研究所在職專班,減免身分為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不得申請。(教育部減免辦法第5條)


各類學生就學優待(減免)補助標準參考表
適用對象 減免或補助標準
軍公教遺族
(非營利事業)
身分別 學費+雜費 每學期書籍費 每學期制服費 每個月生活費
撫卹
期內
全公費 全額 $5,000 $1,250 $10,000
半公費 半額 $2,500 $625 $5,000
撫卹期滿 醫健學院:$19,697   工學院:$19,330   理學院:$19,224
商管學院:$18,008   文學院:$17,888
(以上為定額補助)
進修學士班:學分費× 0.8 但不得超過定額減免標準
原住民 醫健學院:$35,500   工學院:$34,500   理學院:$34,400
商管學院:$30,200   文學院:$30,500
(以上為定額補助)
進修學士班
1、學分費× 0.9 但不得超過定額減免標準
2、有關放寬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之學分費減免,依實際徵收之學分費× 0.7
3、外加團保費(上學期$106、下學期$107)
現役軍人子女 日間部:學費× 0.3    進修學士班:學分費× 0.7× 0.3
身心障礙學生本人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極重度、重度 學費(全額)+雜費(全額)+團保費(上學期$106、下學期$107)
進修學士班:學分費(全額)+團保費(上學期$106、下學期$107)
中度 學費+雜費× 0.7    進修學士班:學分費× 0.7
輕度 學費+雜費× 0.4    進修學士班:學分費× 0.4
低收入戶子女 學費(全額)+雜費(全額)+團保費(上學期$106、下學期$107)
進修學士班:學分費(全額)+團保費(上學期$106、下學期$107)
中低收入戶子女 學費+雜費× 0.6    進修學士班:學分費× 0.6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學費+雜費× 0.6    進修學士班:學分費× 0.6
備註 一、研究所比照大學日間部數額減免
二、雜費(或學費或學分費)不包括私校退撫基金及宿舍費
三、研究所在職專班,減免身分為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不得申請(教育部減免辦法第5條)
 
申請類別 說明
低收入戶學生 本校各系學生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極重度 本校各系學生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重度 本校各系學生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中度 本校各系學生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輕度 本校各系學生
卹內軍公教遺族-半公費(卹期內) 本校各系學生
卹內軍公教遺族-全公費生(卹期內) 本校各系學生
卹滿軍公教遺族-醫療暨健康學院(醫管學院) 健管系、保健系、醫技系、心理系、視光系、聽語系、職治系、物治系、學士後獸醫系、社工系
卹滿軍公教遺族-護理學院(醫管學院) 護理系、長期照護系、學士後護理系
卹滿軍公教遺族-資訊電機學院(工學院) 生醫系、資工系、人工智慧系、資傳系、半導體
卹滿軍公教遺族-管理學院(商管學院) 經管系、會資系、財金系、財法系、外文系、幼教系
卹滿軍公教遺族-創意設計學院(理學院) 數媒系、商設系、時尚系、室內系、商應系
卹滿軍公教遺族-進修學士班 本校進修學士班各系(學分費*0.8,總金額不得超過日間部定額)
原住民族籍學生-醫療暨健康學院(醫管學院) 健管系、保健系、醫技系、心理系、視光系、聽語系、職治系、物治系、學士後獸醫系、社工系
原住民族籍學生-護理學院(醫管學院) 護理系、長期照護系、學士後護理系
原住民族籍學生-資訊電機學院(工學院) 生醫系、資工系、人工智慧系、資傳系、半導體
原住民族籍學生-管理學院(商管學院) 經管系、會資系、財金系、財法系、外文系、幼教系
原住民族籍學生-創意設計學院(理學院) 數媒系、商設系、時尚系、室內系、商應系
原住民族籍學生-進修學士班 本校進修學士班各系(學分費*0.8,總金額不得超過日間部定額)
特殊境遇之子女 本校各系學生
現役軍人子女 本校各系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