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臺東縣陳柏峰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自行送件,第一階段4/17截止,完成第一階段者,請於8/11前寄送第二階段之文件)

  • 2023-03-08
  • 李俊華
112 年臺東縣陳柏峰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 
  • 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臺東縣一年以上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大學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須是繼續升學者才得以申請,並請獲獎學生於領獎當日出示欲就讀學校之註冊證明)。
二、不受理延畢生、在職進修、推廣教育。
三、家境清寒,經政府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者。
四、111學年度(111年9月~112年6月)全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研究所須85分以上)。
  • 申請程序:
一、申請時間:
(一)第一階段:即日起至4月17日前寄送111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正本及相關申請證明文件以郵寄或親送至臺東市博愛路425號;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服務組收,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二)第二階段:請完成第一階段受件申請者於8月11日前寄送111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正本至本會。
  • 申請證件
一、申請表。
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111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111年9月~112年6月)。
四、獎懲紀錄或操行成績正本(曾記小過以上者不得申請)。
五、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
六、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本。
七、自傳一份(至少三百字以上)。
八、若有各項獎狀請檢附影本。

▲詳情如下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