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期間如遇下列情形給予之緊急協助:
一、重大傷病
二、意外事故
三、家庭變故致生活困難
申請方式
符合本要點申請資格者,得由下列方式提出申請:
一、學生本人申請。
二、由就讀學校相關單位推薦申請。
三、由在臺親友、同學或社團協助提出申請。 申請案件應填寫「印尼僑生急難救助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 件。
應備文件
申請人須檢附以下文件:
一、急難救助申請表。
二、居留證影本。
三、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四、家庭經濟狀況證明或清寒證明。
五、醫療診斷證明書(醫療補助案件適用)。
六、醫療費用單據或相關支出證明。
七、其他有利審查之證明文件。
八、申請人或代領人銀行帳戶資料(存摺封面影本)。
九、個人資料蒐集及利用同意書。 醫療補助案件之醫療費用單據,原則以單筆新臺幣5,000元以上之 醫療支出為補助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