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外住宿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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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貸限額: 自 115 學年度起,校外住宿最高可申貸至校內住宿費(12,500元)之 1.5 倍(即上限為 18,7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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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方式: 有申貸校外住宿費者,必須主動繳交「租屋契約」,俾便辦理就學貸款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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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櫃對保: 請於繳交就貸憑期「第二聯」時,一併附上租約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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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對保: 請將租約掃描上傳至當學期指定之雲端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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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屋契約審查【5大核心要件】
同學上傳或繳交之契約,請務必確認包含以下完整且有效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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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本人簽名+房東本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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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租金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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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的租屋期間(租約期間須涵蓋當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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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租屋地址
⚠️ 重要權益警告:
租屋契約如缺漏上述任一項目(或租約已過期、未涵蓋當學期),請務必先向房東補齊或更新後再行繳交,否則將視為審查不通過。
逾期未繳交、未完成上傳者,將直接「取消」該筆住宿費之申貸項目,請同學務必留意自身權益,以免影響貸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