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其中有關僑生留臺就業部分,除原開放副學士以上畢業僑外生從事之中階技術工作類別及旅宿服務工作外,新增「多元陪伴照顧服務技術工作」以及「商港碼頭貨物裝卸集散工作」

  • 2026-01-13
  • 陳小姐
一、適合對象
僑生|港澳生|應屆畢業生

二、可以做哪些工作?
【技術/產業類】
  1.製造業(機械、電子、加工、設備)
  2.營造工程

  3.農業、養殖、漁業

  4.屠宰、外展農務

【社福照顧】
  1.機構看護
  2.多元陪伴照顧
【服務業】
  1.旅宿服務(飯店、旅館)
  2.商港碼頭裝卸(較少見)

三、要符合什麼條件?
① 學歷/經歷(符合一項即可)
  1.臺灣或國外 副學士/學士以上
  2.或具相關工作經驗(依規定)


② 技術條件(通常 3 選 1)
  1.有 技術士證照
  2.有 80 小時以上訓練證明
  3.有 實作認定(少數行業)
.如果薪資夠高為37,000元以上這些都可以不用

③ 薪資門檻(最重要‼)
薪水 結果
月薪 ≥ 35,000:   符合基本資格
月薪 ≥ 37,000:   ✔ 免證照/免訓練/免實作
機構看護 ≥ 31,000:   可申請
家庭看護 ≥ 28,000:   可免語言/訓練
找工作時,先問薪資有沒有 37,000

四、語言能力要不要?
1.大多數產業類:不用
2.看護、旅宿服務:需要(華語/英語 A2(基礎級)以上或修過指定華語課程

五、找工作實用流程
1.找「願意幫你辦工作許可」的公司
2.確認 工作類別 + 月薪金額
3.薪資 ≥ 37,000 
4.公司幫你申請 工作許可 → 居留證(A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