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宣導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

  • 2025-06-17
  • 陳小姐
 一、依據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本(114)年6月2日國全人動字第1140153204號函辦理。
 二、上揭來函及附件略以:
  (一)本年7月15日至18日間,本島及外(離)島等地區實施防空演習,聽聞防空警報(或接獲手機告警訊息)時,
    應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就近實施疏散避難。
  (二)緊急警報音符:長音15秒、短音5秒,各音節間隔5秒,連續3次,共115秒;解除警報音符:1長音90秒。
  (三)未配合演習管制及演練,依民防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三、相關演習時程與注意事項詳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來函及東南亞語系等各語種文宣乙全份(如附件),請參閱運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