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Q & A

  • 2020-11-03
  • 賴玲玲

學生申請校外住宿租金補貼公告

一、申請對象:
符合持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
二、申請需檢附資料列表

1.申請書(如附件請列印單面共三張)
2.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提供正本複驗)需載明出租人與承租人(須為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及身分證字號、租賃住宅地址、租賃金額、租賃期限。
3.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4.
低收或中低資格者附上低收或中低證明影本、具弱勢助學金資格者附上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截止申請時間

依教育部規定,至遲上學期於10 20 /下學期於3 20 截止收件繳交地點生輔組辦公室,分機:3211
四、撥款時程上學期於 1 月 15 日以前,下學期於 7 月 15 日以前統一發放。

五、應注意事項

1.租賃合約書必需要有房東的身份證字號及租賃詳細地址

2.需確認租賃住宅是否合法安全的建築物如頂樓加蓋工業用地非住宅用.皆無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