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奖助学金,系本会受理全球海内外侨民、团体、公司及社会各界人士捐赠奖助学金,以奖助优秀在学侨生,爰凡符合各类奖项所定申请条件及下列申请资格者均得提出申请:
(一)就读国内大专以上校院在学侨生及港澳生(大学及研究所均为二年级以上始得申请,专科需为四年级以上;倘为师大侨先部秋季班结业学生,于大学一年级得以该班结业成绩申请)。
(二)未领取本会「113年度杰出及学行优良侨生奖学金」者。
(三)本奖助学金之申请,以各级学校所规定之修业年限为准,凡留级、重读、延毕及研究所一年级在学侨生,均不得申请。
(四)需持有本会i侨卡。
二、相关办理事项作业如下:
申请学生需于本年2月27日前至本会「奖学金申请系统」(网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线上填写申请资料,填妥后汇出申请表及相关证件黏贴单(请依说明勾选、妥善黏贴并签名),并检附112学年度上下学期中文成绩单(申请侨生如为海外侨校教师子女者,应检附家长现任职侨校服务证明;倘为清寒家庭子弟,并提供清寒证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