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加强宣导校园尊重智慧财产权观念

  • 2023-02-15

来 文 机 关︰教育部
来 文 字 号︰台教高(一)字第1120014122号
发 文 日 期︰2023-02-13

主旨:转知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加强宣导校园保护智慧财产权观念案,请贵校积极辅导、提醒学生使用正版书籍(含二手书),未经授权,勿擅自扫描、影印、下载或上传书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着作权,请查照。

说明:
一、依据经济部智慧财产局112年2月9日智着字第11260002060号函办理。
二、为提升师生对于着作权之认知,请贵校宣导多加利用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所建置之「校园着作权」专区,并请利用校内电子信箱、各类会议向师生宣导,并请向学生宣导勿至侵权网站下载图书档案,或至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及购买盗版图书商品,持续提升学生使用正版书籍之观念。
三、检附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来文1份供参,该局提供之着作权宣导资源,请贵校连结至校内专属智慧财产权网站(页)专区,并适时更新及于学校办理相关活动时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