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旨:函转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宣导校园保护智慧财产权观念案,请积极辅导、提醒学生使用正版书(含二手书),未经授权,勿擅自扫描、影印、下载或上传书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着作权,请查照。 | |||||||||
| 说 明: 一、依据该局115年2月11日智着字第11560002480号函办理。 二、请多加善用该局所建置之「校园着作权」专区、教学相关之着作权Q&A、E等公务园+学习平台「着作权基本观念 」课程等资源,并透过校内多元管道(例如:校内专属智慧财产权网站专区、校内电子信箱、各类会议)向学生 宣导,并向学生传达勿至侵权网站下载图书档案,或至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及购买盗版图书商品,以持续提升学 生对着作权之正确认知。 三、检附该局来文1份,所提供之着作权宣导资源,请连结至校内专属智慧财产权网站(页)专区,并适时更新校内专属网站及于校内办理相关活动时多加善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