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后就学贷款补助方案审查结果

  • 2024-05-09
  • 陈逸倪
一、依教育部疫后就学贷款补助办法第3条规定略以,112学年度第1学期入学具正式学籍并有该学期就学贷款之学生,且该学期具下列资格之一者可获得本方案之补助:
  (一)获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特殊境遇家庭、身心障碍或原住民等学杂费减免。
  (二)获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
  (三)有12岁以下子女。
  (四)本人或其配偶已怀孕。
 二、审查结果名册请学生自行收信查询,112学年度第1学期「疫后就学贷款补助方案」补助资格,其补助额度
   为112学年度第1学期实际就学贷款额度,并由学生之承贷银行扣抵之。学生如有贷款扣抵或贷款相关问题请迳洽
   承贷银行询问专线电话:
  (一)台湾银行:0800-025-168、02-2191-0025或承贷分行。
  (二)台北富邦银行:02-8751-6665转5。
  (三)高雄银行:0800-813-668(免付费服务电话)、07-557-5595。
  (四)台湾土地银行:07-5515231转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