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疫后就学贷款补助办法第3条规定略以,112学年度第1学期入学具正式学籍并有该学期就学贷款之学生,且该学期具下列资格之一者可获得本方案之补助:
(一)获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特殊境遇家庭、身心障碍或原住民等学杂费减免。
(二)获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
(三)有12岁以下子女。
(四)本人或其配偶已怀孕。
二、审查结果名册请学生自行收信查询,112学年度第1学期「疫后就学贷款补助方案」补助资格,其补助额度
为112学年度第1学期实际就学贷款额度,并由学生之承贷银行扣抵之。学生如有贷款扣抵或贷款相关问题请迳洽
承贷银行询问专线电话:
(一)台湾银行:0800-025-168、02-2191-0025或承贷分行。
(二)台北富邦银行:02-8751-6665转5。
(三)高雄银行:0800-813-668(免付费服务电话)、07-557-5595。
(四)台湾土地银行:07-5515231转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