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办理就学优待(减免)学杂费事宜(申请日自112年12月25日至113年2月18日止)

1.申请日期:自112/12/25(一)~113/02/18(日)截止。
2. 申请资格:
  A.卹内军公教遗族 
  B.卹满军公教遗族 
  C.现役军人子女 
  D.身心障碍学生本人 
  E.身心残障人士子女 
  F.原住民籍学生 
  G.低收入户学生 
  H.中低收入户学生        
  I.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3. 申请路径:亚洲大学首页>资讯捷径>学生资讯系统>各项申请>各类就学优待(减免)申请>打印纸本申请书>并备齐相关证件资料
4. 收件地点:请至本校行政大楼一楼学务处生活辅导组(L102)刷条码缴交申请表相关资料。
5. 邮寄地址:   413台中市雾峰区柳丰路500号 (生活辅导组收)
 (若不克前来缴交申请文件可用邮寄方式寄至本校生辅组办理,请同学邮寄前再三确认资料是否正确,
 若因资料错误或是缺少资料会电话通知并请您补寄文件,待文件齐全后才会更新缴费单)
6. 更新缴费单:113/01/29(一)日起>亚洲大学首页>资讯捷径>学生资讯系统>各项申请>打印缴费单

J注意事项:
(1) 以上身分皆须具有相关证明文件。
(2) G~I身分可先提出过期()之相关证明文件,于开学前需补交合格()证件。
(3) 办理就学贷款且具有减免身分者,需先缴交减免资料至生辅组再上网进入学生资讯系统更新缴费单,然后到各地台湾银行对保并将学校存执联交回,最后上网确认缴费是否完成。
(4) 请确认E-mail信箱及连络电话。
(5) 有需填写家属资料者请核对身分证字号无误。
(6)申请身障本人/子女申请书下方需有三个条码才正确,不可有其中一格空白(若''手册持有人''字段空白则是因填写家属资料中未多选择一栏''手册持有人'')

(6) 立切结书处需学生及家长签章。
(7) 最后我们会刷申请表上的条码不需签收。
(8) 每学期皆需要重新提出申请,若因个人原因在申请截止后才提出申请需求,本组不受理补件。
(9)
配合政府113年政策「拉近公私立学校学杂费差距方案」,学士班(含学士后及进修部)每位学生每学期可补助1.75万,申请各类学杂费减免者不可重复申请1.75万补助(两项补助择优申请)。
(10)请详阅上述文字后若还有疑问可拨电话04-23323456分机3214 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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