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加强宣导校园尊重智慧财产权观念

  • 2023-09-07

来 文 机 关︰教育部
来 文 字 号︰台教高通字第1120085146号
发 文 日 期︰2023-09-05

主旨:函转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宣导校园保护智慧财产权观念案,请贵校积极辅导、提醒学生使用正版书(含二手书),未经授权,勿擅自扫描、影印、下载或上传书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着作权,请查照。

说明:
一、依据经济部智慧财产局112年8月29日智着字第11260013520号函办理。
二、为提升师生对于着作权之认知,请贵校多加善用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所建置之「校园着作权」专区、教学相关之着作权Q&A、E等公务园+学习平台「着作权基本观念」课程…等资源,并请运用多元管道(例如:校内电子信箱、各类会议…)向师生宣导运用,并请向学生宣导勿至侵权网站下载图书档案,或至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及购买盗版图书商品,持续提升学生使用正版书籍之观念。
三、检附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来文1份供参,该局提供之着作权宣导资源,请贵校连结至校内专属智慧财产权网站(页)专区,并适时更新及于学校办理相关活动时多加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