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辅组提醒】毕业生 就学贷款注意事项

  • 2023-04-11
来 文 机 关︰教育部
来 文 字 号︰台教高(四)字第1120034625A号
发 文 日 期︰2023-04-10

主   旨:为建立学生正确信用观念,请贵校于学生毕业离校前宣导就学贷款之权利与义务案,请依该行说明事项办理,请查照。
说   明:
一、依据该行112年3月30日银债管乙字第11200015441号函办理。
二、请贵校依「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就学贷款办法」第11条规定,于学生毕业离校前,向其宣导就学贷款之权利与义务,俾使学生届期依约还款,以建立学生积极管理就学贷款之态度与能力;倘学生有还款困难,可善用缓缴贷款本息、只缴息不还本及延长偿还贷款期限等还款协助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并减少逾期放款及呆帐等情。请贵校依「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就学贷款办法」第11条规定,于学生毕业离校前,向其宣导就学贷款之权利与义务,俾使学生届期依约还款,以建立学生积极管理就学贷款之态度与能力;倘学生有还款困难,可善用缓缴贷款本息、只缴息不还本及延长偿还贷款期限等还款协助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俾免借款逾期留有信用不良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