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学贷款请学生毕业离校前宣导就学贷款之权利与义务

  • 2026-04-20
  • 周佩谊
一、依据台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5年4月9日银债管乙字第11500015881号函办理。
二、请贵校依「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就学贷款办法」第9条规定,于学生毕业离校前,向其宣导就学贷款之权利与
   义务,俾使学生届期依约还款,以建立学生积极管理就学贷款之态度与能力;倘学生有还款困难,可善用各项宽
   缓措施等还款协助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俾免借款逾期留有信用不良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