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经济部智慧财产局113年8月22日智着字第11360013640号函办理。
二、请贵校多加善用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所建置之「校园着作权」专区、教学相关之着作权Q&A、E等公务园+学习平台「着作权基本观念」课程……等资源,并请运用多元管道(例如:校内专属智慧财产权网站专区、校内电子信箱、各类会议……)向学生宣导,并请向学生宣导勿至侵权网站下载图书档案,或至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及购买盗版图书商品,以持续提升学生对着作权之正确认知。
三、检附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来文1份,该局提供之着作权宣导资源,请贵校连结至校内专属智慧财产权网站(页)专区,并请适时更新校内专属网站及于校内办理相关活动时多加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