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学年度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申请(裁止日期:10月21日)

  • 2024-09-09
  • 赖玲玲
113学年度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申请公告
一、申请应具备条件【无须附所得财产证明,迳送财务中心调查是否符合】:
         1. 父.母.学生三人年收入70万元以下、90万元以下。
         2. 父.母.学生三人年利息收入合计2万元以下。
         3. 父.母.学生三人名下不动产合计650万元以下。
         4. 旧生的部份,前一学期(112下学期)学业平均成绩达60分以上。            
二、申请应备文件
【1】线上申请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名(旧生请确认打印后申请书上的前学期学业成绩是否达60分以上)
【2】三个月内户籍誊本正本或新式户口名簿影本(皆包含详细记事)。
线上申请学生资讯系统Æ各项申请Æ弱势助学计画申请Æ打印申请表
填写联络电话及常用的E-mail帐号,填写父母资料、有配偶者须填写资料  【务必填写正确资料】,确定无误后送出申请,完成后打印纸本
学制不含硕士在职专班,已申请学杂费就学优待减免、原民会原住民子女奖助学金、农委会农渔民子女助学金....等政府其他助学金,请勿重复申请!
三、补助金额(1学年)
家庭年所得级距 学士班每年补助金额 硕博士每年补助金额
30 万以下 20,000 35,000
超过 30 ~40 万以下 27,000
超过 40 ~50 万以下 22,000
超过 50 ~60 万以下 17,000
超过 60 ~70 万以下 12,000
超过 70 ~90 万以下 15,000
学士班行政院补助1.75万元(无须提出申请),可同时申请本项弱势助学金
四、申请需注意事项
【1】本助学金1学年申请1次仅补助1学期,须于上学期提出申请,申请查核符合资格者,迳于下学期注册缴费单迳予扣减。
【2】11月15日前将公告财税中心及各部会勾稽比对结果,请申请同学上网至<学生资讯系统-各项申请>查询,若对查核结果有疑义,应于12月2日前检附佐证资料至生辅组修正,无提出证明者将视同查核结果正确。
【3】学生申请本办法所定各项助学补助者,应于113/10/21(一)前(
维护学生权益,建议提早交件,逾期或缴交程序未完成者,概不予受理申 请)
,备齐所定文件,缴交至行政大楼1楼 学务处生辅组 赖小姐申请办理;学校分机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