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桃园市原住民族学生奖助-全国级族语竞赛奖励金」

一、依据「桃园市原住民族学生奖助要点」办理。
二、奖励对象及资格:设籍本市四个月以上,就读经主管机关核准立案之国内公私立国民小学至大专院校日间部原住民族学生,前一年度参加政府机关办理之全国级原住民族族语竞赛。但不含各级学校进修部、推广进修班、建教班、在职 专班、进修补习学校、远距教学、学分班、在职进修班、延长修业年限及研究所学生。
三、申请期限及事项:
(一)申请期限:115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
(二)申请方式:学生填具申请表单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三)申请资讯:可至本局官网「首页>业务资讯>教育>桃园市原住民族学生奖助学金」查询(https://ipb.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