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辦理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事宜(申請日自112年12月25日至113年2月18日止)

1.申請日期:自112/12/25(一)~113/02/18(日)截止。
2. 申請資格:
  A.卹內軍公教遺族 
  B.卹滿軍公教遺族 
  C.現役軍人子女 
  D.身心障礙學生本人 
  E.身心殘障人士子女 
  F.原住民籍學生 
  G.低收入戶學生 
  H.中低收入戶學生        
  I.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3. 申請路徑:亞洲大學首頁>資訊捷徑>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申請>各類就學優待(減免)申請>列印紙本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件資料
4. 收件地點:請至本校行政大樓一樓學務處生活輔導組(L102)刷條碼繳交申請表相關資料。
5. 郵寄地址:   413台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 (生活輔導組收)
 (若不克前來繳交申請文件可用郵寄方式寄至本校生輔組辦理,請同學郵寄前再三確認資料是否正確,
 若因資料錯誤或是缺少資料會電話通知並請您補寄文件,待文件齊全後才會更新繳費單)
6. 更新繳費單:113/01/29(一)日起>亞洲大學首頁>資訊捷徑>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申請>列印繳費單

J注意事項:
(1) 以上身分皆須具有相關證明文件。
(2) G~I身分可先提出過期()之相關證明文件,於開學前需補交合格()證件。
(3) 辦理就學貸款且具有減免身分者,需先繳交減免資料至生輔組再上網進入學生資訊系統更新繳費單,然後到各地臺灣銀行對保並將學校存執聯交回,最後上網確認繳費是否完成。
(4) 請確認E-mail信箱及連絡電話。
(5) 有需填寫家屬資料者請核對身分證字號無誤。
(6)申請身障本人/子女申請書下方需有三個條碼才正確,不可有其中一格空白(若''手冊持有人''欄位空白則是因填寫家屬資料中未多選擇一欄''手冊持有人'')

(6) 立切結書處需學生及家長簽章。
(7) 最後我們會刷申請表上的條碼不需簽收。
(8) 每學期皆需要重新提出申請,若因個人原因在申請截止後才提出申請需求,本組不受理補件。
(9)
配合政府113年政策「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學士班(含學士後及進修部)每位學生每學期可補助1.75萬,申請各類學雜費減免者不可重複申請1.75萬補助(兩項補助擇優申請)。
(10)請詳閱上述文字後若還有疑問可撥電話04-23323456分機3214 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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