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办理111年犯罪被害人保护周实施计画

  • 2022-05-05
来 文 机 关︰教育部
来 文 字 号︰台教学(二)字第1110043772号
发 文 日 期︰2022-05-03

主   旨:函转「法务部办理111年犯罪被害人保护周实施计画」1份(如附件),请查照。
说   明:
 一、依据法务部111年4月28日法保字第11105505690号函办理。
 二、旨揭计画系依据行政院107年12月18日核定修正「加强犯罪被害人保护方案」第肆点第九项第二款之4:「每年订定犯罪被害人保护周,结合全国各有关机关、学校、团体及媒体,密集宣导犯罪被害人保护观念」办理。
 三、111年犯罪被害人保护周谨订于111年10月24日(星期一)至10月31日(星期一)实施,法务部建议宣导方式如下(详如附件),惠请配合办理宣导事宜:
  (一)透过各类文宣、媒体办理。
  (二)实地举办各式活动或座谈之方式。
  (三)得视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新冠肺炎)疫情情形,参酌第(一)点之方式妥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