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金庫商業銀行113年研究獎金申請(自行送件)

  • 2024-02-15
  • 尚俊華
一、依據「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研究獎金設置辦法」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在學大學部四年級學生,或在各該系所修業滿1年之碩、博士班學生,惟不含在職進修專班
    學生,且在同一學程內未曾獲得本研究獎金者。
   1、修習五年一貫班者,如以大學部第四年全學年成績申請,應以大學部學生資格申請。
   2、同一系(所)級學生原則上以2人為限,超過者將以學期成績做為篩選標準。
  (二)學年上、下學期學業總成績平均80分以上。
 三、應檢具之資料:
  (一)學校核發之上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
  (二)推薦函暨論文審核單:碩、博士班學生請由系主任或所長推薦,大學部學生請由擔任相關課程之教授推薦,並
    經推薦人附註論文審核意見。
  (三)研究論文乙篇,其研究範圍為與國內經濟或金融相關之議題,例如金融防詐、人工智慧金融(AI金融)、金融
    科技與創新實驗、銀行法令遵循、新興金融監督、風險治理、資訊安全、網路行銷及與ESG相關之永續金融等
    均屬之。
   1、研究論文以中英文撰寫為限;如以英文撰寫,須附3,000字至5,000字中文摘要。
   2、研究論文應以個人名義發表,不受理與同學或指導教授共同發表之論文。
  (四)「申請研究獎金個資告知事項」同意文件乙份。
 四、研究論文經本行審查通過者,將頒予獎狀及獎金。大學部每名新台幣(下同)2萬元整,碩士班每名3萬元整,博
   士班每名4萬元整。獲獎論文本行得擇優刊載或印行,不再另行支付稿酬。申請人得獎資歷並將做為本行未來晉
   用人員之參考。
 五、得獎學生若獲得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研究獎金,且於獲獎後將該研究報告投稿或刊登於其他媒體,或申請其他機構
   之獎金活動時,請註明:「本報告曾經榮獲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研究獎金」。
 六、本行將擇日舉辦頒獎典禮,屆時請得獎學生至本行參加典禮。
 七、檢附本行「推薦函暨論文審核單」(附件1)及「個資告知事項」同意文件(附件2)各乙份,請自行複印備用,
   或至本行網站(www.tcb-bank.com.tw)下載專區下載。
 八、相關申請文件請逕寄至台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225號(郵遞區號105),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調查研究部收,並
   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113年研究獎金」。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3年5月2日,請同學自行送件。